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以下簡稱:《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明確的各項政策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5年全年實施有效。
《若干政策》共8個方面、46項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因地制宜布局新質生產力產業賽道。聚焦綠色石化、現代紡織、高端裝備和現代物流等賽道,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聚焦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新材料、氫能與儲能等賽道,推動新興產業培育壯大。聚焦腦機接口、人形機器人、高端軟件、生物制造、空天信息和低空經濟等賽道,加快未來產業前瞻性布局。
以下是《若干政策》的具體內容:
一、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由省科技廳牽頭)
錨定全面建成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改革和教育強省、科技強省、人才強省建設,強化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2025年,省財政預算安排202.7億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創平臺建設55.22億元,支持高水平大學建設95.53億元,支持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34.1億元,支持高層次人才引育17.85億元。
(一)推動高能級科創平臺提質增效。實施高能級科創平臺提能造峰行動,建立重大科創平臺考核評價、支持、淘汰機制。支持創新能力突出的企業與省實驗室、高校聯合共建全國和全省重點實驗室。實施科創平臺“伙伴計劃”,建立“平臺+高校+企業(用戶)+產業鏈”結對合作機制。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每家1000萬元支持,對牽頭承擔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任務的給予每家3000萬元支持。
(二)支持全鏈條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以取得100項“1到10”“10到100”的引領支撐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標志性成果為目標,實施企業全面參與的省“雙尖雙領+X”重大科技項目400項以上,單個項目最高可給予1000萬元資助,項目績效突出的可給予滾動支持。建立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的創新聯合體組建與重大科技專項聯動實施機制,對創新聯合體牽頭實施的重大項目,省市縣三級聯動可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助。
(三)推進科技領域重大項目建設。全年實施科創強基項目180項以上。加快大科學裝置建設。支持基礎大模型建設,培育一批有全國影響力的垂直行業大模型,鼓勵地方通過發放算力券、智能券降低企業算力成本,省級財政給予一定支持。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計劃,加快“人工智能+醫療”“人工智能+科學數據”“人工智能+制造”等場景應用項目建設。推進人群健康和重大疾病多模態信息庫建設。
(四)強化科技金融支撐保障。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發揮“4+1”專項基金撬動作用,擴大省科創母基金規模至130億元以上,引導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加快杭州市、寧波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直接股權投資試點項目落地,推進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工作,加快落地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探索成立省級并購基金。支持保險和擔保機構開發專門產品,提供重大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的風險減量服務,有條件地區可給予保險費用和擔保費率補貼。
(五)促進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雙一流196”工程建設,推動浙江大學優勢學科與高水平大學登峰學科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建立健全與新質生產力發展需要相匹配的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優化調整機制。支持推進高校基礎設施提質工程,“一校一策”改善辦學條件。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70%。
(六)打通人才有序流動通道。支持企業柔性引才,取消各類人才計劃對社保、戶籍等限制,優化全職認定標準。實施校院企高層次人才“互聘共享”計劃,推廣“產業教授”“科技副總”機制。各類人才計劃中企業創新人才、創業人才、流動共享人才的支持比例合計達50%以上,頂尖人才項目有企業工作經歷、工程實踐經驗的支持對象比例達50%以上。優化海外人才來浙便利化服務,支持企業引進包括海外工程師在內的各類外國人才。支持設立海外研究院。
二、加快先進制造業發展(由省經信廳牽頭)
深入實施“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工程,加快構建浙江特色現代化產業體系。2025年,省財政預算安排161.21億元,其中,支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21.16億元,支持新興產業培育壯大47.74億元,支持未來產業前瞻布局和人才引育等25.61億元,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66.7億元。“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相關人才入選人才計劃比例不低于60%。支持培育省級制造業中試平臺10個,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5000家,新增卓越工程師500人、數字技術工程師2000名以上、制造業技能人才20萬人。
(七)因地制宜布局新質生產力產業賽道。聚焦綠色石化、現代紡織、高端裝備和現代物流等賽道,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聚焦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新材料、氫能與儲能等賽道,推動新興產業培育壯大。聚焦腦機接口、人形機器人、高端軟件、生物制造、空天信息和低空經濟等賽道,加快未來產業前瞻性布局。省財政統籌安排資金支持新興產業集群強鏈補鏈新質生產力項目。支持歷史經典產業再創新輝煌,開展“一業一策”精準賦能行動,實施黃酒、木雕、青瓷等歷史經典產業科技賦能專項。支持建設省級傳承創新工作室50家,每家3年最高共補助30萬元。
(八)支持推動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調整優化省工業與信息化發展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重點,更加聚焦支持工業重點行業設備更新示范等項目。發揮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再貸款金融工具引導,融資租賃支持設備更新投放超400億元。支持寧波市、嘉興市開展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
(九)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鼓勵各地制定實施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政策。對研發費用占營收比重高于5%的企業,鼓勵各地納入科技計劃支持清單強化要素保障。健全省屬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考核機制,“一企一策”制定任務書,研發投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2個百分點以上。
(十)加快數實融合發展。深化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實施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支持杭州市、寧波市、紹興市、金華市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2025年,新增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60家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150家、未來工廠20家。
(十一)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落實中小企業無還本續貸政策,階段性拓展至中型企業,力爭新增無還本續貸4000億元左右。支持建立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新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300家。建立科技領軍企業培育機制,入庫培育企業50家以上。用好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SFISF)和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強。
三、推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加快構建浙江特色現代服務業體系,著力提升生產性服務業,落實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全方位擴大內需。2025年,省財政預算安排118.79億元,其中,支持消費擴容提質21.53億元,支持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59.63億元,支持服務業要素保障22.37億元,支持金融助力高質量發展5.41億元,支持軟信業發展5.32億元,支持“兩業融合”發展等4.53億元。
(十二)更大力度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支持汽車置換更新,新能源汽車最高補貼1.5萬元/輛、燃油車最高補貼1.3萬元/輛。家電補貼由8類擴圍至12類,一級、二級能效家電分別按20%、15%補貼,最高補貼2000元/件。支持家居換新,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品類,按售價15%或20%(一級及以上能效、水效家居)補貼,最高補貼2000元/件。提高電動自行車新車購買補貼力度。單品售價6000元以下的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按照15%補貼,最高補貼500元。簡化優化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居家適老化改造等補貼申領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費者。
(十三)持續做旺消費。打造千萬級核心大景區30個以上,豐富“詩畫浙江·文旅惠民卡”產品矩陣。支持打造10個以上高品質消費聚集區,全年舉辦“浙里來消費”系列促消費活動2000場以上,餐飲消費歡樂季活動200場以上,發放電影消費券1000萬元。舉辦國家級體育賽事200場以上、省市聯動賽事千場以上。舉辦演唱會150場以上。增加市集經濟、首發經濟、冰雪旅游、演藝經濟、郵輪旅游等優質消費場景供給,持續加大促進消費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培育3家省級物流樞紐經濟區,省財政給予一定支持。推進物流項目“標準地”改革,新增物流用地不低于4000畝。全省打造10個左右供應鏈服務中心。
(十五)推動生產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享受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享受所得稅“五免后減按10%”優惠政策。建設1—2個知名開源社區。新增數字廣告經營主體1萬家。支持建設一批面向制造業的公共服務平臺,新增省級工業設計中心50家,建設全國性知識產權服務業特色平臺5個以上、產值5億元以上檢驗檢測機構5家,培育“專精特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20家。支持“兩業融合”方向重點項目建設。基本建成省級生產性服務業統計監測體系。
(十六)做強服務業平臺和主體。培育高能級服務業創新發展區10個左右,省財政給予一定支持。新增服務業領軍企業200家左右,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雄鷹行動”培育庫。
四、推進世界一流強港和交通強省建設(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深入實施世界一流強港和交通強省建設工程,2025年,寧波舟山港集裝箱吞吐量超4000萬標箱。2025年,省財政預算安排168.59億元,其中,支持“軌道上的長三角”建設44.45億元,支持現代公路網80.88億元,支持一流強港19.57億元,支持民航強省和低空經濟21.29億元,支持交通領域“兩新”及國家試點2.4億元。
(十七)深化世界一流強港建設。統籌部省資金對列入省部級規劃的沿海公共航道錨地項目予以支持。實施寧波舟山港集裝箱海鐵聯運發展、無水港和海外物流節點布局、國際班輪航線和外貿滾裝航線開拓等政策。延續經嘉興港至寧波舟山港的海河聯運支持政策。“浙江e港通”新增覆蓋省內外10個以上點位。鼓勵金融機構給予海洋經濟重大項目資源傾斜。
(十八)推進航運浙江建設。2025年,新增內河千噸級航道50公里、內河500噸級及以上泊位15個。推進全省755公里航道設施數字化轉型升級,開通3條零碳示范航線。對省級重點航運服務集聚區給予每個1500萬元獎勵,建成營收規模500億元以上的集聚區2個。
(十九)支持民航強省發展。修訂出臺航空口岸新開國際航線扶持政策,將嘉興、舟山口岸納入扶持范圍。嘉興機場建成試飛。推行航空貨運前置貨站安檢互認,推進帶磁、帶電、粉末等敏感貨物便利化運輸先行先試。
(二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經濟發展。對通用機場建設、通用航空短途運輸航線運營分檔安排省級補助資金,對A類飛行服務站建設(改造升級)給予支持。支持各地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打造低空產業“先導區”和低空經濟“先飛區”。允許在設區市域內統籌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用于低空經濟產業平臺。推進全省低空救援體系建設。
(二十一)開展“千億千里”鐵路項目大會戰。滾動推進總投資超3000億元、總里程超1000公里鐵路項目。2025年,推動溫福高鐵、杭義溫聯絡線、滬乍杭高鐵等項目盡早開工建設,力爭開工鐵路項目270公里、建成鐵路項目134公里、完成投資超400億元。
(二十二)推動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招標創新。建立可提前勘察設計招標項目庫,允許入庫項目在工可階段以全過程咨詢服務方式招標。
(二十三)穩步推進交通惠民。安排交通運輸碳達峰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老舊車船淘汰更新,推廣新能源運輸裝備。支持推進建設“四好農村路”2.0版,新建、改建1000公里,大、中修5500公里,鄉鎮通三級以上公路比例達92%。對服務農業生產、寬度在8米以下且不納入國家交通路網的鄉村公路,實施新建改建時視同農村道路予以支持。開通城鄉客貨郵融合線路100條以上,新增綜合性服務站點500個。
五、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由省商務廳牽頭)
統籌抓好硬件和軟件,錨定提升資源配置力、全球輻射力、制度創新力、國際競爭力,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切實增強話語權、定價權、規則權,建設高能級開放強省。2025年,省財政預算安排55.03億元,其中,支持提升開放平臺能級1億元,支持做強開放樞紐24.8億元,支持創新對外開放和省域開放新模式8.9億元,支持培育世界一流企業和高附加值產業16.15億元,支持加快創建一流營商環境4.18億元。
(二十四)提升開放平臺能級。高標準建設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推動分層設立土地使用權、保稅燃料混兌、大豆進口現貨交收等改革事項。支持金磚國家特殊經濟區中國合作中心建設,積極爭取相關項目優先列入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全球發展倡議項目庫并給予支持。
(二十五)建強重點開放樞紐。深化新一輪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加快建設全球數貿中心新一代市場綜合體,推進內外貿一體化、集拼出口、跨境支付等探索創新,優化市場采購貿易便利化措施,推動進口消費品正面清單管理落地擴面。大力推進金華義烏中歐班列集結中心建設,加快金華鐵路樞紐擴容改造,力爭中歐班列全年開行數量2500列以上。創新中歐班列經營模式,加大“班列+跨境電商”“班列+產業”“班列+商貿”融合力度。
(二十六)積極培育外貿新模式。組織不少于1000個團組、10000家次企業赴境外拓市場,全年支持重點展會100個以上。推動政策性銀行安排外貿保穩提質專項信貸額度1000億元。培育壯大服務貿易,全年服務貿易增長6%。推動數字貿易創新突破,支持建設全球數字貿易中心。發展“直播+平臺+跨境電商”融合模式,率先落實9810出口退稅等新政,培育一批跨境電商品牌,對跨境園區開展省級財政專項激勵,全年舉辦服務對接活動500場以上。對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給予不低于60%補助,可根據重點國別需要繼續提高補助標準至80%,原則上單家企業保費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對我省鼓勵進口產品和技術目錄內的先進產品技術等給予貼息支持。支持外貿企業開展匯率避險,擴大非外匯結算貿易試點。制定20個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和標準,基本建立碳標識認證制度。
(二十七)提升展會影響力。大力發展會展經濟,支持高水平辦好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鼓勵引進全球高端策展辦展資源,招引更多全球頭部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參展。支持辦好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良渚論壇、中國-中東歐國家博覽會等會議展覽活動。
(二十八)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質量外資。全年爭取招引總投資1億美元以上外資大項目30個左右。深化開展“投資浙里”全球大招商,鼓勵各地赴重點國別(地區)開展專場推介。支持外商在我省投資設立研發中心,落實科研支持、稅收優惠等幫扶政策。
(二十九)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國際競爭力。支持培育民營跨國公司“領航企業”,支持企業將浙江總部打造成為全球運營管理中心和設計研發中心。實施外貿龍頭企業培育“蛟龍行動”,支持中小外貿企業上規升級,培育一批專業化、潛力型外貿主體。完善海外綜合服務體系,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投資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引導企業海外抱團發展。支持企業合理開展產業鏈供應鏈國際合作,拓展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帶動產品、裝備、標準有序“走出去”。
六、全力擴大有效投資(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堅決落實“以項目看發展論英雄”,深入實施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5年集中力量抓好省重大建設項目1000個以上,計劃完成投資1萬億元以上。省級財政預算安排302.06億元,其中,支持先進制造業基地領域15.2億元,支持綜合交通強省領域130.46億元,支持清潔能源保供領域2億元,支持水網安瀾提升領域58.37億元,支持城鎮有機更新領域18.64億元,支持農業農村優先領域19.2億元,支持民生設施等其他領域58.19億元。保障供應建設用地35萬畝、用海10萬畝以上,用林10萬畝。
(三十)更大力度營造投資環境。建立自上而下、雙向打通的重大項目謀劃機制,健全分類分層分級協調、要素靠前協同保障、財力統籌等工作機制。支持跨區域、跨流域的重大項目建設,優先給予專項債等要素保障。省級安排省重大產業項目用地指標1.5萬畝以上,保障省重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3萬畝。
(三十一)全力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全力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支持。開展專項債項目“自審自發”試點,按規定運用專項債資金加大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力爭全省投放政策性、開發性銀行中長期項目貸款1500億元左右。加大市政、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盤活力度,常態化申報爭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力爭100個以上項目納入國家用地保障范圍。
(三十二)加大對民間投資支持力度。深化落實“民營經濟32條”,省“4+1”專項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間投資項目比重在2024年“三個70%”基礎上力爭提升至“三個80%”。向民間資本動態推介重大項目100個以上。支持民營資本參與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投資,核電項目民營資本參股比例不低于10%,探索建立深遠海風電項目開發民營資本參與機制。引導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發揮對小微企業貸款增信作用。省級安排1萬畝用地指標保障新質生產力方向的中小企業需求。
(三十三)強化用能要素保障。對列入“千項萬億”工程年度實施計劃的重大項目用能“應保盡保”,原則上前置條件齊全項目用能2月底前落實到位。對于符合條件的新上項目,允許通過購買省外綠證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實施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和用能設備更新項目100個以上。保障全社會電量供給7200億千瓦時左右、天然氣供應210億方左右,安排綠電交易80億千瓦時以上。服務工商業用戶完成交易電量3500億千瓦時左右,力爭推動全省工商業電價較2024年下降3分/千瓦時以上,供浙氣源綜合價格下降3—5分/立方米。
七、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由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做法,堅持以縣域為基本單元,一體推進“強城”“興村”“融合”,推動城鄉區域實現更高水平的均衡協調發展,努力縮小“三大差距”。2025年,省財政預算安排287.7億元,其中,支持糧食安全保障64.1億元,支持農業“雙強”8.33億元,支持“土特產富”資金8.96億元,支持美麗田園建設26.79億元,支持青年入鄉發展2.61億元,支持鄉村建設70.48億元,支持強村富民32.68億元,支持城鄉一體化發展73.75億元。
(三十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建設135條年產值超10億元的“土特產”全產業鏈,完成村內道路提升3000公里,新建農村充電樁1萬根以上,完成幸福河湖農村水系整治1200公里、單村水站改造提升300座。利用城鄉“金角銀邊”場地新建、改建村級健身廣場、體育公園等便民設施1萬個。支持青年入鄉發展,實施現代“新農人”培育行動和十萬農創客培育工程。繼續實施規模糧油種植補貼、訂單良種獎勵等常態化補貼政策。實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對農業設施投入占比超過30%且具有很強先進性、示范性和帶動性的單個項目,最高補助500萬元。支持規模養殖場更新改造。對符合條件的現代設施農業建設項目貸款予以貼息。繼續實施海洋漁業資源養護補貼政策,支持海洋漁船更新改造。
(三十五)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實施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重大項目500個以上,完成投資1200億元以上。建強縣城、中心鎮、重點村發展軸。省級新型城鎮化建設公共預算支出進一步向縣城城鎮化建設傾斜。推動政策性銀行安排信貸資金800億元支持縣城城鎮化建設。
(三十六)積極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激勵政策,建立獎補資金穩定增長機制。研究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
(三十七)深入推進土地綜合整治。探索“土地綜合整治+”新模式。實施“多田套合”工程,協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與耕地功能恢復,穩步拓展農業發展空間。新增“多田套合”面積100萬畝。
(三十八)推進山區海島縣高質量發展。完善山區海島縣分類動態調整機制,謀劃啟動新一輪動態調整,跟蹤落實首批調出縣鞏固發展成果相關政策。創新山區海島縣富民增收機制,持續拓寬山海協作富民項目類型,強化農優產品消費幫扶,有序推廣共富市集。深化“1+1+1+1”新型山海協作結對機制,優化迭代山海協作產業合作模式,飛地發展更大力度向山區海島縣傾斜。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省人力社保廳牽頭)
深入實施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認同感。2025年,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領域。按照社會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線的要求,辦好十方面民生實事。省財政預算安排資金332.77億元,其中,支持促進高校高質量發展資金97.69億元,支持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發展39.8億元,資助各類學生16.67億元,支持就業、高技能人才8.51億元,支持醫療、衛生51.77億元,支持養老保障60.61億元,支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4.5億元,安排困難群眾、殘疾人、優撫對象、孤兒及困境兒童等幫扶救助資金53.22億元。
(三十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公共服務配置機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機制。總結推廣舟山市和淳安縣、龍游縣、景寧縣等“一市三縣”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試點經驗。
(四十)支持推進“勞有所得”。全面推進省域技能型社會建設,持續構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創富、技能生態三大體系。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加強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
(四十一)支持推進“幼有善育”。持續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機制,支持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建立生育補貼制度,指導各地完善支持生育配套措施。
(四十二)支持推進“學有優教”。根據學齡人口變化趨勢,指導各地優化區域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規劃。推進縣域內全域教共體(集團化)辦學。
(四十三)支持推進“住有宜居”。堅持嚴控增量、優化存量、提高質量,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以“白名單”方式繼續推動房地產在建項目融資、建設和交付。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風險隱患。通過新建住房、收購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實施城中村改造6萬戶,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14萬套(間)、公租房0.37萬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0.27萬套。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推動15—20年住宅老舊電梯能換盡換,全年完成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1.5萬臺。
(四十四)支持推進“老有康養”。全面落實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養老護理補貼和基本生活補助制度。全面實行養老服務“愛心卡”制度。每萬名老年人口擁有養老機構認知障礙床位數達20張。鄉鎮(街道)康養聯合體覆蓋率達100%,大幅提升使用率。
(四十五)支持推進“病有良醫”。推進新一輪“醫學高峰”建設,支持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及高水平縣級醫院建設,普及推廣“固定+流動”醫療衛生服務。健全山區海島醫療衛生服務“省編市用”和“市編省招代培”機制,推進實施萬名基層醫生進修三年行動和醫學創新人才國際化培養三年行動。
(四十六)支持推進“弱有眾扶”。低保年人均標準達到1.4萬元以上,困難群眾醫療費用綜合保障率達到85%,“群幫惠”困難群體幫扶達到15萬人次。幫扶殘疾人就業1萬人以上。實施孤獨癥兒童康復7000人,康復輔具適配7萬人。
上述8個領域政策,省財政2025年預算安排資金除交叉重疊部分外,支持總額為1042.8億元。各領域政策省級牽頭單位要根據文件要求,會同財政金融、自然資源、能源、人才等4張要素保障清單牽頭單位,抓緊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時做好政策宣傳解讀、責任分解和落地實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省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工作,推動新出臺政策同向發力、形成合力,推動存量政策與宏觀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縮性、有負面影響政策有序廢改。各地要結合實際,盡快制定承接落實方案,推動政策精準滴灌、直達快享,確保基層有感、群眾獲益、企業得利。
本通知明確的各項政策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5年全年實施有效。國家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遵照執行。
(來源:集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