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工信局牽頭起草了《廈門市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qū)試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并就扎實做好先行區(qū)試點工作制定了《關于推動廈門市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正在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時間截至3月6日。
到2025年底推廣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3.74萬輛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底,計劃推廣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3.74萬輛,城市公交新增和更換車輛、巡游出租車新增車輛、網約車新增和更換車輛、島內及島外核心城區(qū)新增和更換的郵政物流車、公務車新增和更換車輛全部使用純電動汽車;計劃全市累計建成充電樁1.6萬個,換電站55座,綜合服務站8座,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充電設施車位占比預期不低于小型停車位的10%等;積極推動島內綠色物流示范區(qū)、環(huán)島路旅游客車“零排放”路線、綠色智慧港口、光儲充檢放一體化綜合站等示范應用場景。
方案還列出了16項重點任務,涉及提高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水平、推動充換電基礎設施升級、加快新技術新模式示范應用等方面。如,結合公交、出租、物流、郵政、市政環(huán)衛(wèi)、機場等公共領域車輛不同充換電需求,加快建設在專用場站專用充換電設施建設。力爭到2025年,累計建成公交充電樁1067個、旅游客運充電樁286個、出租車充電樁375個、物流充電樁3371個、市政環(huán)衛(wèi)充電樁209個、郵政快遞充電樁572個、機場用車充電樁93個,公共領域新增推廣車輛需同步配建充換電設施。
提出7條具體措施 打造一批推廣應用示范項目
關于扎實做好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qū)試點工作,加快推動“電動廈門”建設,《若干措施》提出7條具體措施。其中,在支持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綜合示范應用、支持綠色低碳港口示范建設、支持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推廣等方面提出相應的獎勵措施。
例如,支持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工程機械、新能源農用機械、動力電池等生產企業(yè)與推廣應用單位、充換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金融機構在工程建設、市政環(huán)衛(wèi)、貨運物流領域聯(lián)合打造推廣應用示范項目,對示范項目單個合同金額達到5000萬元并實現(xiàn)交付使用的,按合同金額的10%給予一次性示范推廣獎勵,全市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來源:海峽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