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8日,成都市商務局印發了《鼓勵將傳統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獎勵政策實施細則》,將對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間在本市將傳統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置換獎勵。對在成都市登記注冊的非營運性質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車輛報廢,且在成都市購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車的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和個人,按照淘汰報廢車輛類型為大型、中型、小型載客汽車分別給予8000元/輛、5000元/輛、2000元/輛的標準給予置換獎勵。
鼓勵營運類老舊汽車提前淘汰。前期,成都出臺了《成都市加快推進營運老舊汽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實施方案》,對2023年至2025年在成都市提前淘汰的營運老舊汽車實施財政獎勵補貼,最高可達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