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盛新鋰能發布公告稱,公司與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比亞迪”)簽署了《附條件生效的戰略合作協議》,公司擬通過定向發行股票的方式,引入比亞迪作為戰略投資者。
根據公告內容顯示,公司擬向比亞迪發行不低于46,522,448股(含)且不超過69,783,670股(含)股票,發行數量不超過此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且不低于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5%,發行價為42.99元/股,擬募集資金總額(含發行費用)不超過30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債務。
對于引入戰略投資者的目的,盛新鋰能表示,作為全球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領跑者之一,比亞迪擁有龐大的技術研發團隊和強大的一體化生產能力,其開發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鐵鋰電池和高能量密度的三元電池,廣泛應用于電動商用車和電動乘用車領域。
作為國內領先的鋰鹽加工企業,公司本次擬引入比亞迪作為戰略投資者,有助于雙方進行產業鏈合作及協同,加快實現“致力于成為全球鋰電新能源材料領先企業”戰略目標。
對于引入戰略投資者的商業合理性,盛新鋰能則坦言,比亞迪是中國自主品牌汽車領軍廠商,主要從事包含新能源汽車及傳統燃油汽車在內的汽車業務、手機部件及組裝業務、二次充電電池及光伏業務,并積極拓展城市軌道交通業務領域。
盛新鋰能是比亞迪的上游原材料供應商。未來隨著新能源汽車行業、儲能行業的蓬勃發展和比亞迪產能投資計劃的不斷落地,比亞迪的鋰產品的需求將會持續釋放,為雙方業務合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助力盛新鋰能擴大銷售規模、提升銷售業績。
同時,比亞迪擁有廣泛的新能源產業的行業資源,其全球化布局與盛新鋰能的發展方向高度吻合。比亞迪成為盛新鋰能的戰略投資者后,將充分發揮并利用其優勢,積極協助盛新鋰能與行業內的優質企業開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市場、渠道、品牌、技術、資源、投融資等,并提供業務拓展的戰略支撐和面向全球的商務協同。 基于上述情況,公司引入比亞迪作為戰略投資者并開展全方位的業務合作,具備商業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