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印發《“十四五”利用外資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其中提出,引導外商投資投向集成電路、數字經濟、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研發、現代物流等14產業,推動高端高新產業外商投資集聚發展。
《規劃》提出,“十四五”時期,利用外資規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資大國地位穩固,利用外資結構持續優化,與對外投資、對外貿易、促進消費的聯動作用進一步加強,為促進國內經濟大循環、聯接國內國際雙循環發揮更加積極作用。《規劃》指出,要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強化開放平臺功能、提升外商投資促進服務水平、完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優化外商投資環境、促進國際投資自由化便利。
優化利用外資結構
優化利用外資產業結構。完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支持外資更多投向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綠色經濟、數字經濟,引導外資更多投向數字轉型、節能環保、生態環境、綠色服務等產業,參與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外商投資現代農業領域,鼓勵發展特色農業、休閑農業、智慧農業、農業精深加工、農產品物流、農產品電商等,提升農業領域利用外資水平。支持外資加大中高端制造、高新技術、傳統制造轉型升級、現代服務等領域投資,引導汽車、化工、裝備制造等制造領域外商投資企業向研發、設計、營銷、維修等領域延伸,鼓勵有條件的外商投資制造業企業向一體化服務總集成總承包商轉變,推動外商投資向高端化、智能化轉型。
拓展利用外資國別地區來源。發揮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在吸引外資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內地與港澳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化大陸與臺灣重點產業合作。加強與歐美等國家(地區)投資合作,引導外商投資企業沿產業鏈上下游延伸布局,補足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短板;加大重點國別(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綠色產業、數字經濟、智能制造、科技創新等新興領域引資力度。
強化開放平臺功能
推動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完善自貿試驗區布局,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充分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在外商投資促進、保護、管理等方面形成更多可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加大自貿試驗區開放壓力測試力度,在服務業等領域放寬外商投資準入限制。引導外商投資投向集成電路、數字經濟、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研發、現代物流等產業,推動高端高新產業外商投資集聚發展。
推進國家級經開區創新提升。強化國家級經開區科技創新,圍繞綠色發展和數字賦能,加快突破關鍵領域核心技術,積極培育電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醫藥等先進制造業集群,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完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
完善外商投資管理法律制度。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深入開展與外商投資法不符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立改廢”,不斷完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進一步鞏固和落實外商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成果。健全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根據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修訂進程,及時清理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準入限制措施,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確保外商投資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結合外商投資發展新形勢新要求,及時制定、修訂相關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