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溫哥華當地時間27日上午(北京時間28日凌晨)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女士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后期的相關聽證,并等待新的審判結果。

孟晚舟女士當天出庭并聽取法庭所做的判決。(總臺記者 張森)
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隨后提出引渡要求,指控其“隱瞞華為和伊朗的業務往來”“對匯豐銀行欺詐”,以規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本月21日表示,將在27日就孟晚舟案的“雙重犯罪”問題做出裁決,即美國指控孟晚舟“對銀行欺詐”的罪行是否在加拿大也構成犯罪。孟晚舟的律師認為,在加方官員批準開始引渡程序時,加拿大并沒有對伊朗進行制裁,這意味著孟晚舟的被捕不符合“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
加拿大《環球郵報》26日稱,孟晚舟案的判決將影響加中關系的走向。
在5月26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趙立堅回答相關問題時表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采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趙立堅主持26日記者會
“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并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系持續受到損害。” 趙立堅說。當加拿大記者追問“如果加拿大法院做出對孟的不利裁決,中方是否會采取報復措施?”趙立堅表示:“我不回答假設性問題。”